关于在全市开展消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域消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时间

2020年2月4日—2月8日,在城区公共区域、“三办一园”属地范围、集贸市场等连续5天开展集中消杀,其中公共区域消杀时间为每日晚上9:00至次日凌晨6:00,其余重点部位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时间后再开展消杀。

二、消杀范围及职责分工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消杀工作;负责为全市消杀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相关公共区域消杀工作;负责城乡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消杀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医疗污水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消杀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污水的消杀处置工作。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集贸市场、餐饮场所、药店、临街商铺等的消杀工作。

5.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场、超市、宾馆、加油加气场所等的消杀工作。

6.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的消杀工作。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公交站台的消杀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车站、码头及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杀工作。

9.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杀工作。

10.市直各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和家属院落的消杀工作。

11.城区“三办一园”负责辖区各村(社区)、小区、重点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

12.各镇(场、区)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消杀药剂

1.室内空气:过氧乙酸熏蒸或喷雾。

2.室内物体表面:84消毒液、75%酒精。

3.室外公共区域、垃圾:漂白粉(次氯酸钠)。

4.厕所、粪便:生石灰粉、漂白粉(次氯酸钠)。

四、相关要求

1.积极筹备物资。市指挥部、各地各部门负责多渠道筹措口罩、防护服、消毒药剂、洗手液等物资,保障全市消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人员培训。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消杀单位和消杀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3.重点注意事项。请广大市民在晚上9时至次日6时喷洒时段,提前关闭门窗,避免户外活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及各类店面门前严禁堆放物品;不得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物品;禁止用手触摸建筑物外表面及花草树木,一旦触摸,立即用清水冲洗。

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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