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收费公示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9月20日上午,市物价局组织人员对市法院、市城投公司、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安局及其治安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和单位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每到一处,督查人员对各收费部门(单位)公示牌所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监制单位、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逐一进行复核,确保不出现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从督查情况看,各收费部门和单位均能严格遵守收费公示政策规定,不仅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收费政策,而且还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收费公示牌,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收费政策,从而有力推进了“阳光收费”工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收费公示工作,该局分管领导及时签批意见,要求后勤处牵头负责,统一制作收费公示牌,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目前,该局包括乡镇派出所在内的所有收费单位均在办事大厅悬挂了收费公示牌。
收费公示制度是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强化政府和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的一项重要措施。市物价局将切实加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收费公示专项督查,确保把政策交给群众监督,做到清清楚楚收费,明明白白缴费。同时,对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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