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自7月15日起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通过协商合理约定培训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制度。目前,该政策已实施半月有余,贯彻落实情况如何呢?近日,市物价局组织专班对全市11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
督查专班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培训费明码标价情况,审验培训合同中是否载明收费内容、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结算方式等内容,了解培训收费实际现状,并现场发放《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培训机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从督查的情况看,总体良好,督查专班针对个别培训机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进行指导。
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一致表示,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不在合同约定的培训费外加收任何费用,坚决不出现不正当价格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培训收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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