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真正的肇事元凶?

本报记者 肖新民 通讯员 魏 兰

日前,在湖北省仙桃市一交叉路口,一辆小轿车将一辆摩托车撞飞之后,仓皇逃逸。在当地交警紧锣密鼓地追查之下,一青年男子“主动”投案自首。然而民警却慧眼窥出“主动”中的玄机,明辨出真实肇事者与“顶包”者,不枉不纵,让他们各自受到法律的处罚。

光天化日,肇事者亡命逃逸

8月11日14时20分许,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响起,值班民警接到该市110指挥中心指令:在仙桃市上林仙苑大道与泵站路交叉路口处,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小轿车已逃逸!民警孔才兵迅速带领同事赶赴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已当场死亡,遂向大队重案组通报情况。

副支队长刘超随即率大队长刘涛、副大队长胡辉军、严涛等人赶赴现场勘查,并立即成立“8·11”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专班。通过询问报警人、开展现场调查,警方仅获取肇事车为一辆白色轿车,往汉江堤方向逃逸的线索。刘超现场部署,兵分三路:一路人马继续在现场查找线索、转运遗体;一路人马带两组人员沿轿车逃逸方向追击;最后一路人马则带队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查找视频监控。

缜密追踪,肇事车辆现出端倪

当晚,侦破专班结合对收集的现场散落物分析,沿路视频监控资料查看,确认肇事嫌疑车为一辆金黄色“别克凯越”牌广东牌照的小轿车。遂向武汉市视频侦查支队申请援助,请求对视频中嫌疑车辆牌照进行图像清晰化处理,8月12日上午,胡辉军与主办案件民警黄茂山继续调取沿途的视频资料,中队长颜永爱接待受害人家属,家属提供有知情人士知道事故车辆情况,颜永爱与受害人家属前往相关单位调查,但一无所获。

就在沮丧之际,受害人家属又接到一个线索,说干河高家渡村的胡某有一辆广东号牌的别克轿车。事不宜迟!颜永爱火速与家属赴高家渡村调查,但胡某不肯露面,不承认肇事,也不愿告诉车辆号牌。民警随后调取了高家渡村的视频资料,综合武汉市视频侦查支队提供嫌疑车辆牌照图像清晰化处理的结果,确认嫌疑车辆车牌为“粤S33Q××”。车主系高家渡村胡某的妻子李某。颜永爱马上通知胡某将嫌疑车辆开至事故调处大队接受调查。8月12日15时,涉案轿车被拖到事故调处大队,经与现场收集的散落物比对,确认粤S33Q××轿车为肇事逃逸车辆。8月12日17时,胡某的侄子小胡到事故调处大队“投案自首”。

天网恢恢,掩盖罪迹者终受惩处

民警当即对小胡进行讯问,发现小胡陈述的肇事逃逸经过与事实完全不符,怀疑其代人“顶包”。随后继续对案件深入开展侦查。

据调查,肇事车辆是在天门市经拖车拖到事故调处大队的,小胡也供述肇事后他将肇事车辆停在了天门市。8月13日,刘超与民警再度前往天门市,调取“粤S33Q××”号车辆的行驶轨迹,通过汉江大桥天门入城卡口过车拍和视频信息,发现肇事车辆11日22时58分,由一辆“猎豹”牌越野车拖到天门。“猎豹”车主为邹某。经调查确认,当天晚上驾驶该车的是张某,坐在后面的为汪某,与车主胡某是表亲。民警对上述人员进行询问,均指证肇事驾驶人为小胡。

民警通过技侦手段,了解到胡某有重大肇事嫌疑,遂排除小胡肇事逃逸的可能性。种种证据均指向胡某,他却仍负隅顽抗,拒不到案。事故调处大队上报市公安局,在干河派出所、网监支队的协助下,对胡某实施布控抓捕。迫于强大的攻势和压力,胡某于8月27日到事故调处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驾车沿泵站路,由南向北行经交叉路口时,将摩托车撞飞后逃逸的事实。

目前,胡某已被处以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作者:本报记者 肖新民 通讯员 魏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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