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29日上午,三伏潭监管所对该镇集贸市场早点、餐饮单位的食品原材料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
经查,执法人员在一家包子铺的操作间内发现了衡水隆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9307猪肉香精1瓶(500g/瓶),南昌穗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配甜味剂”1袋(1kg/袋)。执法人员经初步询问,该店店主檀某交待,为了让加工生产的包子味道更好,其在包子馅中均添加了上述两种非食品添加剂。檀某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系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了现场扣押,责令当事人檀某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目前,该案已报市局立案调查,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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