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价局出台了新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与以往相比,此次收费标准的制定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的收费政策
一是“三无”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
二是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的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或实际成本据实结算收取。
三是对全部满足政策规定的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由经营者根据服务成本和市场状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收益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改进管理服务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并接受政府部门监管。
二、区分不同等级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床位费,按入住老人提供床铺、设施设备的不同设置了不同的标准。护理费,按入住老人自理能力的不同,分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三个等级来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三、伙食费也作了具体规定
伙食费应按“收支平衡”的原则,向入住老年人收取,伙食费账户应实行单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是要建立老人入住资格评估制度。养老服务机构要逐步建立健全以老年人身份资格、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入住资格评估制度,按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甄选入住对象。
二是要建立年度财务报表公开制度。每年3月底前,向市物价局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入院老人基本情况表。
三是要加强收费公示工作。养老机构应将养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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