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有序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了三条措施保障两项补贴制度公正、规范有序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重视,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作为改善民生和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将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监督管理信息比对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市财政局将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市残联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和资金发放服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将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台帐,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会同市审计局、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违法违规现象。各部门将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各部门将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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