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姐姐”的办案手记
去年7月,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彩虹工作室”诞生了,负责专门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法制教育、关爱帮教等工作。自成立以来,按照捕诉一体化的要求,“彩虹工作室”已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件62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相对不起诉1件2人。在办案过程中,我常常感到,只有从“心”出发,真正的关爱未成年人,才能帮助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方向,点亮“迷途羔羊”心头的明灯。
去年11月,我在看守所第一次见到小吴,薄薄的单衣,瘦小的身材、稚气的脸让人看不出这已是一个17岁的小伙子。讯问的时候,他对我存着明显的敌意,对犯罪事实避而不谈,闪烁的眼睛狐疑地看着我。如此的不配合,让我匆匆结束了这次讯问。
回到办公室,我再次翻阅了卷宗,虽然案情早已烂熟于心,但还是唯恐忽略任何细节。查看他的户籍信息,又看了一眼日历,忽然发现第二天是他的生日。想到他小小年纪背井离乡,父母亲人都不在身边,多少有些感伤。我马上拿起手机,给他订了生日蛋糕,又在家里找了旧棉袄托管教干部给他带过去,并为他申请了法律援助。
两天后,我和法律援助人一起再次来到看守所,先找到管教干部了解情况,管教干部告诉我,按照我的请求,给他在监室里过了一个特别的生日。讯问时再见到他,眼里的敌意已经消失了,很配合地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并且告诉我,由于家庭困难,为了能够完成学业,他和姐姐受人蒙蔽,才走上了利用网络冒充股票分析师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道路。他对我说,我是男孩子,受点苦没关系,什么都不怕。但姐姐是女孩子,不知道她怎么样了,冷不冷,怕不怕。还有我妈妈,她身体不好,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说着说着就哽咽了。直觉告诉我,这不是一个坏孩子,他可以挽救。我决定到他的家乡开封,对他进行社会调查,详细了解他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
三天后,我联系公安局办案民警,几经周折到了开封,我们走访了他所在的派出所、居委会、学校,了解到他的家庭去年发生了一些变故,父亲失业,母亲也生病了,为了不给贫困的家庭增加负担,他和姐姐才经人介绍走上了犯罪道路。为了充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保护他的隐私,我们没有开警车,还特意和公安干警都换上了便装,对走访对象说他是我家的远房亲戚。提到他,村里的群众、学校的老师纷纷夸赞,学习勤奋、待人有礼、为人善良……我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
从开封回来,我特意安排他与母亲进行了视频亲情会见。知道母亲和家里的情况后,他显得很开心,主动跟我聊了好多。
综合案情和他的认罪态度及客观现实表现,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争取对他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我向检察长作了详细汇报,提出了我的处理意见。在检委会上,我充分说明了案件的具体情况,极力说服委员们同意了我的意见。
送达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给他的那天,他绽开了孩童般灿烂的笑容。回到家乡,他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寄了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回到了学校,他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虽然马上就期末考试了,他一定要争分夺秒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我们,将来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孩子,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很期待,也很欣慰,几个月的辛苦努力付出没有白费。这些“特殊”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犯了错,他们其实更需要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在这样的时刻,我们更要帮助他们坚定改造信心,早日回归社会,这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文/图刘堃张兆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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