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过程留痕依法追责规定》(简称“两个规定”)颁布后,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部署贯彻落实,排除外部因素对司法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两个规定”落到实处。
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全体入额法官集中学习“两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两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法官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案件记录。打消部分法官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登记表》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登记表》下发至各审判业务单位,要求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每一案件的每一环节都要做到有记录,确保“两表”随案附卷,真正做到如实记录和有效监督,实现案件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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