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执行难案

近日,市法院杨林尾法庭成功执结了一起执行难案,被执行人马某主动搬离了被执行的房屋,将房屋返还给申请人执行人苏某。

2012年8月,该庭受理原告刘某和妻子苏某与被告马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判决马某将居住房屋归还给刘某和苏某,判决生效后被告马某一直没有搬离房屋。2014年7月,刘某、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马某返还房屋所有权。因马某在外省打工,执行干警通过其妻子与马某取得联系,要求马某回家协商执行事宜,但马某一直抗拒执行。2015年春节期间,马某返乡过年,执行干警迅速赶赴马某家中,要求其到法庭协商执行事宜,马某明确表示拒绝搬出房屋。由于马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向其下达了司法拘留决定书。马某的妻子见状,竟躺在法庭大院内大吵大闹,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承办法官决定暂缓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病去世,其独子又因交通事故被判处有期徒刑,巨额的民事赔偿就落到了仅靠摆摊为生的苏某身上。承受着巨大生活压力的苏某多次找到法庭要求尽快执行,执行干警告知苏某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马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当马某得知这一消息后,迫于刑事责任追究的威慑,在今年春节前夕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承诺年后找到新房即搬离房屋,将房子归还给苏某。2016年4月6日,马某联系执行干警见证房屋交接。至此,这起执行难案终于被成功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作者:张正 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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