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改进巡回审判方式,有利于增强群众意识,增进群众感情,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就地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增进社会和谐稳定。让我们走进位于西流河镇司法所的巡回审判现场,看看一线法官们如何巧妙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清脆的法槌声从西流河镇司法所的纠纷调解室中传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正在这里开庭审理。这是市法院仙桃法庭一次普通的巡回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讨论·····庭审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图1: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辖区司法所
“结婚后经常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而且他还动不动就出手打人,以前为了孩子,我一直忍着,现在孩子也成年了,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没有必要维持下去了。”庭审中,原告杜某显得十分激动,痛陈被告王某婚后的种种劣行。“你摸摸良心好不好,我哪一点对不起你了?这婚我是坚决不会离的!”被告王某的态度也十分强硬。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却坚决不同意离婚。许多一线法官审理案件时遇到的棘手难题就这样摆在了审判长——仙桃法庭庭长董爱群的面前。
“现在休庭10分钟!”法槌声再次响起。只见两名法官将被告王某带到司法所的另外一间办公室,其余一名法官和原告杜某留在原处,一场“背靠背”的调解工作开始了。“离婚纠纷案件占我们法庭每年审理案件的八成以上。针对目前离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情况,我们的法官会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采取‘面对面’说理和‘背靠背’调解的办法,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调解间隙,董庭长告诉我们。
图2:法官正在与被告王某交流
图3:法官正在做原告杜某的工作
10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只见双方当事人脸上的表情稍微松弛了一些。“本庭刚才作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原、被告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被告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该调解意见?”审判长的声音庄严而有力。
“同意。”
“同意。”
“双方当事人请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现在闭庭!”
就这样,一场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在法官巧妙的调解之下顺利化解。
“巡回审判,变的是庭审的环境,不变的是对公正司法的坚守和司法为民的情怀。”董爱群骄傲地说。据了解,仙桃法庭辖区面积大,案件当事人大部分来自乡镇,经济条件有限,诉讼成本较高。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该庭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法院,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百姓心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将矛盾化解在当地,保障一方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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