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通风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公共场所清洁消毒通风相关事宜发布如下公告:

一、公共场所是人群聚集场所,是传染病相互传播的主要地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各公共场所均应按本公告要求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

二、本公告所称公共场所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共交通服务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幼托机构;宾馆、饭店、茶馆、酒(网)吧;商场、购物中心;洗浴、美容院;文化旅游、体育游乐场所。

三、大小街道、社区、院落要及时清运各类垃圾,认真打扫区间内外环境卫生,保持生活环境卫生、清洁,做好垃圾桶(池)的喷洒消毒。要做好口罩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清运。

四、公共场所内地面、桌椅、门窗、楼道护栏、电梯、2米以下墙壁、公用物品物件等采用含氯或过氧乙酸制剂认真落实消毒消杀;室内要做好通风换气,必要时可采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进行熏蒸或喷雾消毒。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各类消毒,严防病原体扩散。

五、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养成卫生、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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