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2017年,武汉等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2018年,湖北将继续坚持政府调控不松手,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打造千亿住房公积金,筑牢城乡住房保障底线。
28日,记者从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政府调控不松手 武汉、襄阳、宜昌严格执行调控措施
2017年,武汉等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2018年,湖北仍将坚持一城一策,精准调控,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
武汉、襄阳、宜昌等热点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确保实现调控目标;
潜在热点城市特别是武汉周边城市要坚决遏制投机炒作,确保市场稳定;
出现阶段性地价、房价上涨的其他三四线城市要及时调整去库存鼓励政策,确保供求关系稳定。
此外,在多元化供应格局、房地产秩序整顿、非法集资、物业服务市场乱象整治等方面,都做了安排。
完善“商品房+政府保障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多元化供应格局,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投机炒作、无证销售等违规行为。
加强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排查整治,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稳控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省级会商机制,坚决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整治物业服务市场乱象,推广武汉市“红色物业”经验,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的标杆企业。
工作不力、市场波动较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还将被约谈问责。
总结推广武汉经验 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今年7月,住建部同意武汉等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并要求今年底前形成初步试点成果。湖北将总结推广武汉市住房租赁试点经验,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提高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比例。
具体来说:
要鼓励大中企业、行业系统、工业园区、房地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投资运行公共租赁住房。
建立集房屋核验、信息发布、网签服务、合同备案、信用评价为一体的服务监管平台。
配合国土部门改进土地供应方式,提高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供应比例,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
完善金融、税收、消防、水电气收费等支持政策及“商改租”等改建验收标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支持住房租赁消费。
打造千亿住房公积金
2017年,湖北归集住房公积金650亿元,发放贷款350亿元。2018年,湖北将加大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力度,推动新市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力争三年时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到千亿元。
除了提高公积金归集金额,还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和放宽提取使用政策。加快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试点建设,拓展网上业务功能,打造“指尖上”的公积金。
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 青年医生、教师也可以申请
2017年,湖北棚改工程开工41.2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82954户,分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37万套。2018年将实施棚户区改造24.14万套、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帮助困难群众尽早实现“安居梦”。
2018年还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制度,到2018年底,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比例达到90%以上。
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章强 候小晨(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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