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所确立的垃圾处理原则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减量化: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以及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含体积和重量)的过程。
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也就是采用适当措施实现废物的资源利用过程,其中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无害化:是指在垃圾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中减少以致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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