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12月26日在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丁拥军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不断创新人民法院发展建设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司法作风,纯洁法官队伍,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履行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案件质量效率有新提高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123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39973件,比前五年(2007-2011年)分别上升89%和89.4%,结案率达96.9%,收结案数、审判质效均名列直管市法院前列。 

严惩违法犯罪,维护仙桃平安。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置于刑事审判工作首位,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3206件,审结3123件,与前五年相比分别上升30.3%和33.7%,判处罪犯417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269人。竭力保障发展环境,判处强揽工程、扰乱企业经营秩序等涉企罪犯252人,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着力服务“三农”发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产品及盗窃农用物资等坑农、害农犯罪,保护了农民权益。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发展。民商事案件收结案数连年攀升,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0403件,审结29614件,与前五年相比分别上升105.9%和105.6%,结案率达97.4%,依法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致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妥善审结家事案件4657件。 

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权益。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7321件,执结6958件,与前五年相比分别上升64%和62.4%,执结标的额15.8亿元,较前五年增加5.5亿元。 

时刻铭记司法为民宗旨,优质高效服务有新进步 

诉讼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让群众打得了官司,针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防止群众“求告无门”。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减、免、缓诉讼费13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41万元,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办案,共巡回审理809次,审结各类案件757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拓展。全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司法公开步入科技“快车道”。及时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7399份,方便群众查询。定期发布执行信息,公布执行依据、标准、规范及案件进展等信息1575条。 

涉诉信访渠道逐渐畅通。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改革,实行诉访分离,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建立完善信访退出机制,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强化源头治理。五年来,共处理来信来访1500余件次,没有形成新的重大信访案件。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全面建设有新愿景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法官员额制,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择优遴选67名入额法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 

有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强力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准则》、《条例》,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问责查处,开展审务督查和纪律作风巡查,深入持续反“四风”。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阳光司法意识有新增强 

诚恳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严格落实法院工作报告制度,及时主动汇报法院工作情况。 

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件、检察建议案件33件,结案率、回复率均达100%。 

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广泛接受廉政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改进法院工作。加强审判监督,畅通申诉渠道,受理申诉案件20件,进入审判监督程序14件。未来五年工作 

今后五年,市法院工作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打造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流司法公信力的先进法院。 

一是坚守法治理念,着力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四增强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务实性、实效性。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仙桃平安稳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妥审理涉企案件,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涉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案件审判,助力脱贫攻坚,维护人民福祉。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障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守司法为民,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着力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发挥巡回审判在司法公开、法制宣传方面的优势。不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保证审判减轻群众诉累。完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三是坚守公平正义,不断强化司法改革的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类案指引、质量评估、业绩考核、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跟踪、留痕,把审判执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和“金钱案”。 

四是坚守廉洁本色,始终保持从严治院的紧迫感。进一步从严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司法良知、职业道德和廉洁司法教育,确保干警理想不滑坡、信念不动摇、精神不“缺钙”,筑牢廉洁司法思想防线。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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