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做好疫情期间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6月30日。在此期间缴费的城乡居民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相关待遇,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缴业务。
据悉,此次参保范围为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征收范围,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先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居住所在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邮政储蓄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缴费事宜;在互联网上搜索并打开【湖北省税务局APP下载】 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手机客户端缴费。(记者 蔡玲 通讯员 彭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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