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两个确保”和“三免”措施 支持抗击疫情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昨天(20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保政策,以及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金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保障政策,确保就诊患者费用没有顾虑,确保救治医疗机构不因费用而影响救治。同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三免”措施,免除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的限制,同时优化了经办机构管理服务,优先预拨医保专项资金,延迟缴纳医保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支持了抗击疫情的阻击战。

随着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提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主要考虑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地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总得看,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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