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办、场、园、区)在26日14时前设置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加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通知指出,各镇征用1至2家宾馆作为本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能容纳不少于50人的单间客房(每人1间,能提供食宿)。每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指定一名镇(街道)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配备公安干警2名,医务人员2名,后勤人员2名以上。
同时,医务人员接收、引导和对观察对象测量体温时着一级防护,与有疑似症状的观察对象近距离接触时着二级防护。后勤人员着一级防护,其他工作人员戴外科口罩,必要时穿戴其他防护用品。对有症状的密切接触者房间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时,工作人员应着二级防护。
医学观察期限为 14 天,医务人员每日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和日报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医务人员要立即向市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院诊治和排查。
通知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对本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负总责,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要选派公安干警和医务人员到各地集中医学观察点值勤值班,落实好集中医学观察点的安全保障、技术保障和日常工作等。(记者 胡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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