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划定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7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划分工作已全部完成。

我市经省政府批准划定保护区的“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7个,分别是仙桃市新一水厂水源地、仙桃市四水厂水源地、郑场镇马垸中心水厂水源地、三伏潭镇通北中心水厂水源地、长埫口镇禹王中心水厂水源地、郭河镇窑场中心水厂水源地、杨林尾镇中心自来水厂水源地。其中,仙桃市新一水厂、仙桃市四水厂、马垸中心水厂、通北中心水厂、禹王中心水厂取水水源为汉江,窑场中心水厂、杨林尾自来水厂取水水源为东荆河。

为保证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根据“划、立、治”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湖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对仙桃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进行勘测确界,明确保护区范围,确定矢量坐标。

同时,依标准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根据重新勘测后的结果,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醒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标识牌、警示标志,安装监控系统,防止各种活动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共建设防护围栏6千米,警示标志56个。另一方面,切实开展问题整治。对7个饮用水源地开展大排查,并将梳理的问题交由责任地方和单位进行整改。(记者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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