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汉江大桥路政管理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邹枫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2019年7月28日,邹枫在宏达酒店为其儿子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接请了亲戚以外人员,并收受礼金。邹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被责令退还。
2.杨林尾镇原民政办主任李冰清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12日至14日,由李冰清带队,杨林尾镇福利院院长周从刚、杨林尾镇街道办事处时任党总支书记荣卫华、杨林尾镇杨林尾村党支部书记郭四清及杨林尾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郭金艳等一行5人赴钟祥市考察福利院规划建设工作,期间擅自改变考察行程,于8月13日至14日借机到钟祥明显陵、神农架旅游。考察结束后,旅游相关费用6600元用公款报销。李冰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从刚、荣卫华、郭四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金艳受到诫勉处理,并责令退赔上述旅游费用。
3.郑场镇河岭村党支部书记樊启刚、原党支部书记杨应海、原会计黄克沛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杨应海伙同黄克沛,以虚增办公桌椅购置款、路面硬化工程款、购黄沙款等方式虚报支出5709元,用于冲抵河岭村2016年度生活招待等不正当开支。2017年至2018年,樊启刚授意黄克沛用专项工作经费冲销吃喝等不正当开支26892元。樊启刚、黄克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应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干河办事处郑仁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荆洲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1月,杜荆洲在向上争取拨付村医务室工程款过程中,收受承建工程的本村村民许某所送黄鹤楼牌“1916”香烟6条。在组织核查期间,杜荆洲将6条香烟上交干河街道纪工委。杜荆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收受礼品,且违纪行为大多数发生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充分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敬畏、不在乎。对上述人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
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通报的典型案例,将自己摆进去,自查自省,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战略定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下去、抓到底;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查摆存在的“四风”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把问题排查、整改纠正做实做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及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紧盯关键少数,开展常态化监督,将严的要求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仙桃市纪委
2019年9月11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