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这意味着湖北从试点垃圾分类阶段正式走向全面实行垃圾分类阶段。《方案》对包括仙桃在内的省直管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
湖北将在5年内,分三步实施方案。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要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在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到2022年,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60%。
《方案》明确指出,到2020年,仙桃市与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京山市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根据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和处置特点,以简便易行、群众容易接受为原则,湖北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记者 胡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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