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选聘一批仙桃籍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聘一批党员大学生到城市社区从事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1.大学生村干部:2019年选聘总人数为200人左右,分配到15个乡镇和排湖风景区所属行政村,倾斜重点贫困村和环排湖乡村振兴示范村。
2.红色物业大学生:2019年选聘总人数为20人左右,分配到城区“三办一园”所属城市社区,倾斜试点社区及纯社区。
二、选聘条件
(一)大学生村干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籍贯为湖北省仙桃市;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可放宽至32周岁(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红色物业大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志于从事社区和物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2.有社会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10.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2018年我市公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拟于7月中旬启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各镇(街道、园、区)组织实施。
1.报名审查。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大学生村干部到所应聘的镇(区)党(工)委组织办公室现场报名(各地联系方式见附件1);红色物业大学生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综合楼1424室)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3,登陆仙桃组工网自行下载,填写内容必须打印并清晰可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户籍有关证明资料(本人或配偶出生地、成长地的佐证材料)、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大学生村干部的报名人员由各镇(区)党(工)委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红色物业大学生的报名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大学生村干部的报名人员以镇(区)为单位领取准考证,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红色物业大学生的报名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仙桃组工网公示。
考生参加笔试时务必带齐以下资料,否则不得入场:
(1)本人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辅导资料和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在仙桃组工网公示。
4.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大学生村干部由各镇(区)党(工)委负责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红色物业大学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
5.录用到岗。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聘对象名单在仙桃组工网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安排岗位。培训结束后,由镇(街道、园、区)与选聘对象签订选聘合同,安排到村(社区)工作。
四、待遇与管理
1.大学生村干部岗位待遇按照前期标准执行,红色物业大学生参照大学生村干部岗位待遇执行。
2.一经录用,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3.大学生村干部和红色物业大学生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统一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仙桃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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