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市人社局全面实施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就业见习民生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拓宽见习范围。将16-24岁失业青年纳入见习对象范围,对其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扩大就业见习工作惠及面。
开发见习岗位。将见习单位由各类企业扩大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见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授予“湖北省就业见习基地”牌匾,实行动态管理。
延长见习期限。将见习期限由“最长期限为6个月”延长至“一般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
落实见习补贴。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我市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通讯员 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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