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素质,形成广大社会成员一致认同的道德规范和文明约定,为仙桃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经过充分酝酿,并组织征求部分单位意见,制定了《仙桃市市民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和《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市民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努力使《公约》和《规范》成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体现城市精神风貌、凝聚社会各界共识的文明约定和道德遵循。
从即日起至6月21日,广大市民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张丽,电话:3490116,电子邮箱:418056869@qq.com。
中共仙桃市委宣传部
仙桃市文明办
2019年6月12日
仙桃市市民公约
(征求意见稿)
一、爱党爱国,兴我仙桃
二、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三、务实创新,实干担当
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五、保护环境,美化市容
六、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七、弘扬正气,见义勇为
八、志愿服务,奉献社会
九、孝老爱亲,团结和睦
十、文明有礼,自尊自爱
仙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不随地吐痰 不乱丢乱倒
不乱搭乱建 不乱涂乱画
不乱停乱放 不乱穿马路
不讲脏话粗话 不信谣传谣
不损坏公共设施 不损害花草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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