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李运鸿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月19日,时任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运鸿为个人私事请托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傅涛帮忙,在本单位食堂宴请傅涛等人,并安排办公室副主任王贤木等人筹备宴请。事后,王贤木利用空白公函虚列事由,办理了此次宴请费用1260元的财务手续。王贤木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李运鸿、傅涛、王贤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9名参加宴请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指导科副科长刘治华违规参与他人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0月,刘治华得知科长要为女儿操办婚事消息后,自作主张收取了16名同事礼金向科长送礼,被科长拒绝。事后,刘治华将礼金予以退还。刘治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客运总站运调中心副主任陈勇祥违规操办孙女“百日宴”问题。2018年12月8日,陈勇祥违规操办孙女“百日宴”,接请并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陈勇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被责令全部退还。

4.胡场镇三步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名凯、村主任冷丙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1年11月至2016年6月,许名凯、冷丙斗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吃喝费用。许名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冷丙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长埫口镇剅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梅德发、原村副主任江树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2月,梅德发安排江树生虚列房屋搬迁套取资金,用于冲销吃喝费用。梅德发、江树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违规向他人送礼金,有的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这充分表明,“四风”问题仍然有其生存的环境和土壤,一些问题甚至还可能反弹回潮。这也充分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之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较坏。对上述人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端午”期间,又到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和韧劲,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管出习惯、管成自然,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端午、高考升学等关键节点,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等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要严查重处私车公养、空白公函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发现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持续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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