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违法是最不能容忍的,因为涉及到很多学生的安全,这次我们把顶风违法的校车公司予以了处罚。”5月14日,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指导员吴利波讲述了查纠违法校车的经过,警醒全市校车公司负责人从此案例中接受教训。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近段时期,五大队民警针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工作。5月13日下午,正值放学时间,在仙西公路下查街道,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M0***9的校车,拦下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卢某接受检查,经查,该校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当时,车上还有20多个学生,民警先护送这辆校车载学生安全回家后,才依法对违法校车进行查扣。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扣留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五大队在对违法校车公司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之外,还下发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按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校车的车况、车辆性能进行检查登记,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信息登记入档,以备日后进行不定期抽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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