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交通法规,醉驾发生交通事故。2019年2月28日,仙桃男子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请逮捕。
2月2日晚,在毛嘴大道与江汉路交叉路口,刘某驾驶小车与高某所驾车辆相撞。民警现场勘查时发现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当事人刘某满身酒气,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无法出示驾驶证。
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刘某的血液样本中酒精含量为110.1mg/100ml,涉嫌醉驾。又经查明,2018年1月,刘某曾因醉酒驾驶,被湖北省高警总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判处拘役3个月。
目前,刘某被依法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民警提示
切莫酒后驾车,肆意妄为,否则只会遭受法律的严惩,品尝到生活的苦果。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