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星城小区举行“拒绝高空抛物“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刘贤双特约通讯员王松)“每日常谈!温馨提示:敬请各位业主曰常注意事项:防火防盗,人人有责,高空拋物,必须谴责……” “高空抛物是不文明的行为,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月3日,住在江汉星城小区的业主朱女士向小区物业反映,今天她正好休息在家,居然发现有人泼水下来。也不知道是谁泼的水,只知道是上面泼下来的,具体是谁,那她就不知道了,今天天气好,鞋子晒在阳台上,鞋子都弄湿了…

收到朱女士投诉,江汉星城小区物业进一步开展“拒绝高空抛物”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危险。

     有居民对朱女士的投诉表示赞同:一样的,坐在阳台晒太阳,水就泼下来了,今天泼水,明天就不知道泼什么?“高空抛物这种现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制止,扔东西的人一天不肯出面承认并改正,这种被浇乃至被砸的日子就不会停止。”

  据了解,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我国有明确法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无论抛物人是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此外,第八十七条规定指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作者: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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