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3日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30条政策“干货”旨在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的出台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把国家、省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真正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意见》出台前经过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多轮修改,并先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市委常委会审定。在起草阶段,市委书记胡玖明要求,切实提升“含金量”“含情量”“含热量”“含绿量”,确保每个企业都能在文件中找到对应的政策条款,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意见》分为8个方面,共计30条。主要内容包括:着力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着力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支持民营企业外向化发展,着力推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着力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引进人才,着力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
在帮助民营企业降低成本方面,除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里明确的减税措施,我市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企业用电、物流补贴。对年用电量增幅超过30%的民营企业,增量部分按每度电0.01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仙桃港至阳逻港集装箱水路运输进行专项补贴,确保每标箱物流成本降低400元以上。
在支持民营企业外向化发展方面,从2019年起,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市场开拓、研发创新、品牌建设、国际体系(产品)认证、信保支持和发展新业态等奖励补助;建立外贸企业成长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体系(产品)认证和专利申请等,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在推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方面,我市安排了2500万元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民营企业技术研发;安排了20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当年市级税收增长分成部分予以奖补。
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我市建立政府与企业家沟通协商机制,通过民营企业家联席会议,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挂制、部门包保制、专员服务制、民警驻勤制、手续代办制”等服务企业工作制度;成立协调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联系,及时协调化解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困难和问题。(记者 尹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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