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地税局营改增”零点开票”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5月1日零点3分,仙桃市地税局办税大厅顺利开出了第一张购货方名称为仙桃市九珠食品公司二手房销售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税票,发票金额457510.48 元,增值税额22875.52元;第一张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税票,发票金额38095.24元、增值税额571.43元,这标志着仙桃市“营改增”试点改革地税部门代征增值税工作已成功推开。 

4月30日晚上,仙桃市地税局和国税局在联合办税服务厅开展营改增“零点开票”行动。仙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启方亲临现场、协调指挥,市地税局、国税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充分做好营改增“零点开票”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营改增“零点开票”工作顺利完成,仙桃市地税局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技术保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组织人员提前对代开增值税发票系统和代征增值税系统进行多次测试,确保硬件设备万无一失。同时,举办培训班,对发票代开岗位人员从操作系统到政策法规进行全方位培训,安排参训人员从4月24日开始连续7天对各项代征业务进行全面模拟测试,通过反复测试演练,发现并上报省局解决问题 8个,保证了“营改增”后第一张二手房销售增值发票和增值税税票、第一张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发票和增值税税票的顺利开出,成功闯过5月1日首日开票“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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