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整治、科学整治、精准整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
所谓环保“一刀切”行为,主要是指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不担当,被督察时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这种“一刀切” 行为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不仅侵犯了企业合法权益、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更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
《通知》明确,在禁止环保“一刀切”中要注意把握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就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把握重点行业和领域,坚决禁止出现环保“一刀切”行为。在边督边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握好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河道采砂、城市管理以及“小作坊”“散乱污”企业等行业和领域,在督察整改过程中,要执行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决不允许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关停方式应付环保督察,决不允许借环保督察名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要加强舆情监控,对因私利而故意甚至不实炒作环保“一刀切”问题的,主流媒体要主动发声,及时引导舆情。要加强对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记者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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