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认罪被仙桃警方“零口供”刑拘

盗窃前科人员再次作案,被抓审讯时拒不配合。11月11日,仙桃警方通过完整的证据链,以“零口供”将男子刘某(45岁,潜江人)绳之以法。

9月6日7时许,仙桃市张沟镇新里仁口居委会向先生报警称:家里遭遇入室盗窃,合计损失8万余元。

接警后,张沟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向先生家中一楼大门和卧室房门被撬开,室内3万多元的货款和价值5万多元黄金首饰、手表等物品被盗。

民警保护好案发现场后,立即请求刑警支队现场勘查,提取现场物证,力求寻找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与此同时,民警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展开走访调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刘某。然而,刘某作案逃离后居无定所。直至10月25日,专班民警在潜江市持续蹲守,将刘某在其家中擒获。经查,嫌疑人刘某今年45岁,201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2017年9月刑满释放。到案后,刘某拒不配合,要么死不认账,要么沉默对抗,妄想借此逃避处罚。

狡猾的狐狸就怕碰到好猎手。经过缜密侦查,民警掌握了刘某盗窃的确凿证据,最终以“零口供”将其绳之以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通讯员 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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