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一男子借给他人28万元,如今对方人船不见,情急之下竟用漆喷字的方式吓唬欠款人,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10月21日,男子何某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警方行政拘留。
2016年10月,何某以高于银行贷款利息,借给其父亲的朋友冯某28万元现金。冯某表示,自己在深圳开办有服装厂,急需现金周转,将在两年内连本带息归还34万元。
今年8月,何某眼看借款快到期了,便催冯某还款。令他没想到的是,冯某电话关机,深圳服装厂已关闭,唯一能找到的只有其在仙桃城区的一户商品房,但大门紧锁,终不见人影。
为了能“逼迫”对方现身,何某携带事先准备的手摇自动喷漆,在冯某家中无人应答的情况下,在冯家大门上喷印“欠债还钱”、“该房已抵押”及其手机号码等字样。
10月21日9时许,何某再次来到冯家,看到之前喷的字被白石灰涂抹掉,准备再次喷漆,被物业管理人员及时阻止。
接警物业报警后,民警将何某带至沙嘴派出所进一步调查,何某如实供述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我真混蛋,不应该用如此愚蠢手段来到达自己目的。其实我已经到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追讨这笔欠款。”何某悔恨不已。
警方提示,何某这种做法对他人的生活,包括财产,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属于违法行为。在处理借贷债务纠纷时,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切不可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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