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本应是件美好的事,刚开始两情相悦固然欢喜,可待彼此了解后,无论是分是合也都应该尊重对方的选择。然而,有的人却是一旦分手就失去理智,采取极端行为,不仅毁掉了昔日的美好回忆,还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10月11日12时许,仙桃市龙华山派出所民警联合多部门,快速反应,经过四个小时的努力,妥善处置了一起欲跳楼事件,解救扬言跳楼的男子刘某。随后,刘某又因其莽撞之举,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日,刘某因感情纠纷,强行进入前女友家中,要求与其和好。二人发生口角后,刘某用弹簧刀将前女友划伤,见女友仍然不愿改变心意,刘某又到某小区楼顶,扬言要跳楼。龙华山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根据情况协调消防、救护等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置,持续时间长达四小时。最终刘某被成功劝阻,但因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刘某被民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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