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制定具体措施,力求打造“权责清、环节少、效率高”的规划审批环境。
在“理顺程序、优化服务、完善体系”上下功夫。理顺规划审批程序,调整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提交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的项目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会和业务会各个会议的审议内容和重点,调整项目层级审批管理范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规划审批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阶段性走访、现场办公、提前介入、方案预审等措施,超前进行技术审查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跟踪服务”。全面厘清受理、审查、审批各环节职能,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核权、审查权、审批权进行归集,通过事项、人员、流程的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高效快捷的审批流程。业主在行政服务窗口报建时,业务科室提前介入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若不规范请业主完善后再行受理,避免业主“两头跑”。窗口受理报建项目后,按照行政审批流程各环节的承诺时限迅速办理,若项目需提交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的需告知业主延期处理,若不能办理的立马说明原因,并出具结论性意见书面告知业主。完善审批体系,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充分利用“一张网”政务服务管理系统,真正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的现代化智能信息系统,提高审查、审批的科学性、时效性,让数据多跑路,让业主少跑或不跑路。
在“清权、减权、放权”上下功夫。市规划局精简审批环节,按照《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审批流程,取消规划图册审查环节,在规划方案终审及其它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即可办理规划手续,仅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时,提交总平面规划和建筑定位图。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规划建筑方案的科学性、合法性进行技术认证,并出具结论报告,让业主满意。(通讯员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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