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启动法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

根据“法治仙桃建设”工作要求,今年在全市确定3个镇(办、园)和3个市直单位开展法治建设试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创建单位,于3月15日下午在仙桃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暨“十百千万”宣讲会。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分管法制领导;张沟镇、沙湖镇、干河街道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家法治仙桃建设试点单位的分管领导;市法治宣讲团全体人员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食药监局法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十百千万”宣讲活动的通知》,市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李朝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食药监局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爽,市法院专职委员吴兆科同志为与会人员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进行了详细讲解,授课结合现实案例,生动而结合实际,对食药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为切实推动试点创建工作,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中芹同志就如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用法治理念更好地引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内心尊法,铸就监管之“魂”。严格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即将出台的《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不断强化法治对监管工作的引领支撑作用;二是要认真学法,提升监管之“能”。在学习中注重领导领学、专家教学、考核督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将成绩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要自觉守法,筑牢监管之“责”。要牢记法治底线。不以情乱法、以利扰法、以权压法,坚守监管执法底线。要落实清单管理。用自我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增法”。要善用智囊护航。多听取法制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四是要敢于用法,彰显监管之“威”。通过抓制度、抓机制、抓规范,牢牢抓住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这个载体,强力推进基层硬件建设标准化、日常监管制度化、执法程序法定化和执法行为规范化,补足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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