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发改委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发改机关,提高依法履职、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发展改革事业发展,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十八条意见”, 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把改进作风与“三抓一促”和“两学一做”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发改委的良好形象。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落实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公开制度。规范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项目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程序。
3、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服务群众和项目单位“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争取项目上,贴近基层、市场主体实际和需求。在改善民生工作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体现“衣食住行、业教保医”。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以上率下。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除抓好分管业务外,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完善执纪问责办法,对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执纪问责。
5、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深入基层调研、邀请服务对象及“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以及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8—32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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