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吴哲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吴哲亮擅自决定给其本人和本单位3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位补贴等共计17690元。2017年12月,吴哲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沔城第二回民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万书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9月至2018年3月,经万书才同意,沔城第二回民小学虚开票据从学生食堂账中套取资金用于账外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共计980981.5元。万书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万书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3.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付伟等人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

2017年1月,付伟安排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张丽娟和公司工作人员用25000元公款购买消费卡15张,用于春节期间送礼。此外,付伟、张丽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付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张丽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室主任周际华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7年12月31日,周际华在仙桃武商购物中心武商宴违规为其子举办周岁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000元。2018年4月,周际华受到警告处分。

5.市杨林尾镇太阳脑村副主任李坤平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7年7月11日,李坤平在杨林尾镇太阳脑村操办孙女周岁宴,收受礼金共计18400元。2018年1月,李坤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市杨林尾镇龙台村副主任汪银成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7年9月10日,汪银成在龙台村操办儿子参军宴,收受礼金共计13600元。2018年1月,汪银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市剅河镇胡湾村妇女主任马建文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7年12月30日、31日,马建文在剅河镇胡湾村为孙子操办十岁生日宴、儿子操办乔迁宴,30日收受礼金15300元,31日收受礼金14500元。2018年4月,马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市龙华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振娟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2月至3月,王振娟先后2次用龙华山街道办事处机关的公车加油卡为他人的私家车辆加油,总金额487.75元。2018年4月,王振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市杨林尾镇官当村副主任赵应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10月,杨林尾镇官当村副主任赵应中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村级集体资金8000元,用于违规公款吃喝和发放年关物资。2018年1月,赵应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