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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中国网络文学20年,各类评比、总结纷纷出炉。不同榜单虽各有侧重,但那几个熟悉的类型小说写作者和那几部卖钱多的类型小说作品总是理所当然地高居其上。这既反映出当前网络文学以类型小说为主的现实,也表现出在网络文学走出生存困境之后,商业网站牢牢把持其资源的意图。
网络文学原本包容驳杂,是一个边界模糊的概念,而如今的文学网站却几乎都以“玄幻”“穿越”“都市”“言情”等有限几类通俗小说的分类为统一面貌。通俗小说又被称为媒体小说,历史早已有之,但互联网媒体对通俗小说的贡献在于以标签链接等检索技术,使特定类型迅速锁定读者,短期内获得广泛传播。这样一来,类型不仅是网站的栏目划分依据,更是写作模式和阅读趣味的分野,读者的喜爱通过评论打赏即时体现,表现得尤其直接。
以类型小说为主体的网络文学效应之大,甚至能影响大众文化的舆论生态。“杜拉拉”“裸婚”“三生三世”等,自网络走向影视、书报,带动社会舆论对当下职场、婚恋、知识产权保护等现实问题的关注。与此同时,网络文学还率先在网上实现内容付费,探路粉丝经济,使其自身从媒体上的小众现象转变为年产值数十亿的庞大产业,其文化价值和创新价值显而易见。但如今,它的问题也日益暴露:题材鲜活和想象丰富曾为网络文学赢得资本投入和管理扶植,但壮大后的网络文学却以单一点击量遮蔽内容多样性,并抑制了题材丰富性和内容创新力。
经过利益取舍,网络文学网站基本终结了网民自发创作。向新人敞开大门曾是文学网站有别于传统期刊的最大优势。早期文学网站是“非专有性社会生产”:网民自发写作、自发贡献内容并带来流量,构造有利于网站发展的共享经济。2003年到2009年,大量新人投身网络文学界,引起类型网络文学爆发。我们现在看到的玄幻类《诛仙》、盗墓类《鬼吹灯》、穿越类《步步惊心》、历史类《明朝那些事儿》等代表作都诞生在此间。对网站来说,自发创作成本低,但由于它强调共享、不重原创的“非专有性”,容易引发模仿跟风,后续商业开发难以确认权益归属。2010年“盛大诉百度案”后,网站、作家维权常态化,“全产权运营”和“IP”的兴起,促使网络文学转向专业化生产。作者不再免费创作,类型也不再随机出现,而由网站根据盈利能力精准定制:拥有大批付费读者且容易改编为游戏的玄幻类得到大力推广;擅长以所谓“爽点”提高粉丝黏性的作者获得更多展示渠道和转化机会;小众类型写手则因得不到相应回报而被迫转型。网络文学批量制造模式使其供给得到保障,质量也相对稳定,但前期培训、宣传、运营等投入增加,网站和作者都追求更高回报,由此引发2015年后网文界“大神”涨价、IP抢夺、官司不断的局面。网络小说优势类型资源垄断,冷门类型渠道匮乏,专业网站中新人难以获取关注等原因,都使得网络文学不再是丰富开放的园地。
此外,网络文学既然被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必然得具备公众长期阅读选择中形成的某些稳定的、难以突破的“类特质”,结果因为一味迎合类型读者趣味,导致作品雷同、套路化现象日渐突出。一些网文“大神”在有限的类型模式中深耕细作,力图让粉丝满意,但大众审美惯性和文体本身的模式化使类型文创新能力有限,以至于网友们都能轻易看出其中套路。有人曾指出,“天蚕土豆”几部热门作品的主角,其性格、特长、经历都高度重合。这不能怪作者偷懒,只能说是在类型限制之下渐趋技穷。近期流行的人气作品《盛世天骄》《华簪录》等也反映出相似问题。作为通俗读物,它们表现合格,但写到极致也不过是依套路对煽情元素进行重新排列组合,整体难有突破。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一些作者套路化写法就忽略整个网络文学的进步。仍有勤奋写作者不断追求花样翻新,一些新流派也常在惯性阅读中让人眼前一亮。这些作品说明类型小说仍有一定容量,它将不断从各个方面汲取营养壮大自身。特别是随着产业链开发和网络文学出海,网络文学的优势还将继续保持较长一段时间。
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每一代文学都有其生命的发展轨迹。作为近年来广为流行的文学样式,网络文学曾因对潮流话题的即时反映、与青年生活的深度融合、对原有文学出版机制的创新而具有积极进步的正能量。在日渐彻底的商业转型和模式化写作训练之下,它的负面能量也日益显现。如不警醒,网络文学整体丧失动能将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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