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职工在湖北参与职称评定,不仅不需要为计算机和英语这两项“硬杠杠”而发愁,学历、资历、论文等也不再成为职称评定的唯一标准。今天(4月25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了解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最新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这项改革的“含金量”高在哪儿?回应了哪些社会关切?未来职称评定还将会有哪些大变化?一起听听湖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的详细解读。
现年50多岁的王某是湖北一家企业的老职工,因为外语不过关始终没评上高级职称,他说自己干了一辈子会计,平时从来用不着外语,所以职称考试总是没有通过。
现在,随着职称制度的改革,老王这样的遗憾将得以避免,因为根据最新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今后我省职称评定工作将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职称处副处长杨萍表示,这也是我是人才评价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湖北是人才大省,现有专业技术人才355万,其中高级职称35万、中级职称156万。但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仍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精尖人才短缺、人才创新能力不足、人才评价机制急需改进等突出问题。”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以往职称评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评聘脱节现象,大部分的职称评定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进而导致人才职称的评定最终只能通过论文得以反映其工作,这也间接催生了学术造假、花钱发论文等不正之风。杨萍说,要对职称评定进行科学评价,必然要求对评价机制进行创新。只有身处本领域,对此有深入研究和深刻体会的评价主体,才能够对人才作出更科学的评判。
“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今年,我们实现了全省124所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全覆盖。高校评审权下放后,各高校自主评审、自主发文、自主办证,政府不再审批高校评审结果,这在全国也是走在前列的。除此之外,我们今年还向部分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自贸试验区等人才密集型的单位下放了职称评审权。”
根据最新发布的《实施方案》,我省在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方面还做出了更多探索,以往27个系列的职称评定多面向体制内人员,许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职工想评职称并不容易,今后我省将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并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杨萍表示,评价范围扩大了,评价主体也多元化,但是,评审权下放了,还得用好职称评定这个‘指挥棒’,不能想怎么指挥就怎么指挥。
“政府部门会做好质量监管,过程监控。同时会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凡被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撤销资格;凡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一律取消评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评审委员会,我们也将暂停其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以前政府主管部门习惯审批,现在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这对于政府主管部门而言既是角色转变,也是全新挑战。杨萍向记者透露,作为主管部门需要逐渐学习和适应这种角色的转变,并加强制度建设,接下来我省还将出台多个职称系列的配套改革细则,让职称评定更加公平公正,成为衡量人才的准确标尺,也成为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的催化剂。
“我们还将打通发展通道,在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之间建立互联互通关系,今后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可按规定认定相应职称,让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也可以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的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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