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环保“成绩单”新鲜出炉:天更蓝 水更绿 土更优

2017年,湖北省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局部改善,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位居全国第11位。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水质总体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3月底,《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17年我省环保“成绩单”新鲜出炉。

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1%

报告显示,2017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1%,较2016年提高5.7个百分点,优良率增幅排名前三的城市分别为潜江、天门、荆州。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7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6年下降9.4和9.3个百分点。全年我省发生重污染过程13次,较2016年减少3次,累计影响我省天数38天,较2016年减少11天。

2017年,国家初步评定我省“大气十条”考核等次为优秀。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支流23个断面水质好转

根据报告,2017年,全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I~III类断面比例为86.6%。全省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年水量达标率为99.6%。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为II~III类。与2016年相比,长江支流23个断面水质好转,62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水质明显好转的断面位于沮漳河入长江口、通顺河潜江至仙桃段、澴水入涢水口等。水质明显变差的断面位于四湖总干渠监利至洪湖段。汉江干流丹江口水库坝上从II类上升到I类。

今年,持续打好“三大战役”

报告显示,湖北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仍很艰巨,污染物排放量仍处在高位运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压力较大。

2018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17个重点城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79.3%。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3%。生态环境指数处于良好区间。

报告提出,今年将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打好“三大战役”,即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加快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督促落实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餐厨油烟、露天焚烧等面源污染控制措施;深入实施碧水行动,以“三江、五湖、六库”为重点,推进重点流域和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完成1000个建制村村庄环境整治,配合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扎实开展净土行动,建立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农业面源和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同时,全力推进《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力推进生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市建设。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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