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传来消息,我市获得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并获专项奖励资金50万元。
自2016年7月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等方面,我市探索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创建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基础建设,落实“四有两责”,筹建了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整合了食品药品和质监、农业、粮食、水产等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组建了江汉平原最大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新建了1万平方米的检验检测大楼。
抓能力提升,强化信息化监管,
搭建“仙桃市食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大超市统一使用农产品和食品“一票通”,辖区食用油、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纸质溯源体系,实现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信息可追溯、检验全覆盖”。
抓问题导向,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持续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严打违法犯罪,2017年共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120件,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12个,摧毁食品犯罪团伙5个,捣毁私屠滥宰黑窝点3处,查获销售白条肉2000多公斤,刑拘2人。
抓规范引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巧借“创卫”助推小餐饮提档升级、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农贸市场全面改造,全市共建成蔬菜标准园17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9家,食品示范单位224家、餐饮示范店105个、餐饮示范街6条,“食安仙桃”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2017年底,经省级考评组实地检查、省级部门考评、专家评审、第三方综合评议、市长APP答辩等多环节选拔,我市最终入选首批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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