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


3月20日,市城管执法局第三大队执法队员巡查到何李路时发现,一家名为“肖师傅臭鱼馆”餐厅对门前人行道进行开挖施工,不仅将沙石泥土随意堆放,旁边也未设安全防围设施,既损毁了城市市政设施,又给行人通行带来了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予以制止,经过调查了解,该餐厅当事人李某为了设立排污管道,在并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挖,执法队员告知李某,未经审批擅自挖掘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按规定补办挖掘审批手续,否则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事后,李某觉得工程量较小,很快就会干完,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施工,损毁人行道路面约20余平方米。23日上午,三大队副大队长高虹带领队员,对其擅自设置的污水排放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将损毁道路恢复原状。

据了解,《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按照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承担道路破损的赔偿责任。

小编在此呼吁市民朋友依法依规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共同维护好城市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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