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规划局机关2016年财务预算编报说明

2016年度规划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规划部门预算于2015年12月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参与制定全市城乡规划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2、组织编制和审查市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指导编制镇村各类规划。

3、组织和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区内各项规划的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5、承担城市规划区内、乡村规划区内相关行政事项的审批工作。

6、承担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监察工作;指导各地开展规划监察工作。

7、承担全市土地储备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8、市委市政府指令的中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规划部门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规划局机关

财政差额拨款

人民防空管理办公室

财政差额拨款

村镇规划局

自收自支

测绘地理信息局

自收自支

规划监察大队

自收自支

规划监察一中队

自收自支

规划监察二中队

自收自支

规划监察三中队

自收自支

规划监察四中队

自收自支

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自收自支

勘测设计院

自收自支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规划部门主要任务是:编制完成乡镇总规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两馆一中心”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编制完成乡镇总规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湖北省确立的“全域覆盖、城乡统筹、多规协调、产城融合”的城镇规划体系要求,编制完成3平方公里的老城区(北起汉江、南至仙下河、东起何李路、西至西桥)改造规划和15个建制镇、2个原种场的总体规划修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2、启动“规划一张图”系统运行工作。进一步整合各类规划成果,建立规划审批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网上审批,实现高效协作办公,有效解决“多头规划”和“规划打架”等问题。

3、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建制镇规划区“一书两证一核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和乡、村庄规划“一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制定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领取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全面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管理。

4、加快“两馆一中心”建设进度,高标准完成布展和装饰装璜工程,确保2016年12月左右投入使用。

5、市委市政府指令性的中心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规划部门收入预算为50,557,55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7,500元,上年结转收入27,262,555元,本年非税收入23,035,5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557,555元,其中:人员支出3,341,957 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64,543元,公用支出2,223,055元,项目支出43,028,000元。

五、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0,557,555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主要用于2016年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与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总计安排6个项目,安排资金43,028,000元。

八、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基本支出7,529,555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8,98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58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0000元。主要用于我市城市规划项目的考察。与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0588元。主要用于规划专家与外市规划部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84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84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年相比支出下降20%,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下调。

 

2016年仙桃市规划局预算公开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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