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预收标准的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城建档案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什么是单位工程?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单位工程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制定的目的及依据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86号)规定,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量大小及整理工作量大小在接受委托时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预收标准及办法由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价格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四、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征收对象有哪些?

  凡建设单位委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整理、分类、审核、装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应交纳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

  五、预收档案整理综合服务费后,怎么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根据单位工程档案整理情况,按照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综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86号)规定的具体标准,与建设单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作者:仙桃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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