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讨债本是天经地义,但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逼迫债务人还钱,即使是有理也会变得无理,还要负上法律责任。
1月16日,据仙桃市龙华山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日前,三名90后男子为了讨要六万元的债务,竟非法拘禁债务人40小时,在讨债无果后,还不明所以地来到派出所,想找警察评评理。
据了解,刘某分别欠了杨某和李某三万元,并承诺了还款日期,可时间已过,不仅钱没还,连人也不见了踪影。
2017年12月15日,杨某和李某决定一起找刘某追债,并找来了洪某、王某、定某帮忙。经过一番周折,12月15日21时许,杨某等人终于在仙桃市绿地华庭小区门前找到了刘某。遂将刘某押至仙桃襄河边、沔城等地,逼其找家人筹钱还债,声称不还钱就不准离开。12月17日14时许,杨某、李某、洪某与刘某的母亲彭某在市欧喜得酒店相约见面,双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彭某提议到派出所找警察评评理。杨某等人一心想着早点要回欠款,便欣然应允。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到了派出所,待民警了解情况后,杨某、李某、洪某竟被告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然触犯了法律,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当即被民警控制。
目前,杨某等三人已被取保候审,另有两名嫌疑人王某、定某负案在逃,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市民:维权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切勿盲目冲动,触犯法律,否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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