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七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场、园、区)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关于开展“十七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做好宣传,组织本地符合条件应届大学新生申报。    

联系人:张璨;    

联系电话:0728-3491018;     

电子邮箱:xttsw@126.com。                          

                          共青团仙桃市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关于开展“十七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        

  为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团省委决定联合楚天都市报开展“十七助贫困大学生”(以下简称“十七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户籍在湖北省内37个贫困县和48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认定的贫困人口,认证查询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cpadis.cpad.gov.cn:7003/gjfpb/,账号密码可联系当地扶贫办获取。   

  2.家庭贫困的农村家庭子女,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遭受洪灾户、低保户、单亲家庭、孤儿、残疾、因病致贫户、父母下岗等类型家庭的学生。   

  3.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第二批本科以上高校录取的应届大学新生(免费师范生、军校及国防生等免学费专业除外)。     

  4.暑期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志愿服务、“希望书屋”阅读辅导员等社会公益活动的贫困大学新生优先推荐。     

  5.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影响申请“十七助”)。   

  二、工作内容     

  1.调研摸底。各地要联合当地教育、扶贫部门对本地今年高考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填写高考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7月16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我会。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后续省青基会将发布“国酒茅台”、“加多宝”、“新世纪”等专项助学金的通知,各地直接从贫困学生数据库中筛选上报,应避免与其他助学组织重复资助。    

   2.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地方电视台、广播、网站、高中学校、新媒体等渠道将“十七助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条件进行全面公示,同时发挥希望工程品牌优势,通过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募集助学善款。未成立青基会或希望公益服务中心的市、县团委,要将筹集到的希望工程善款及时上划至我会账户,我会将按照市州、县级团委向省青基会出具的拨款公函代为管理发放。    

  3.推报典型。各地要组织团干部开展入户调查,发掘助学典型和励志故事,号召社会公众捐助,我会将建立“十七助”贫困学生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公众推介,每县(市、区)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可提前推报1-2名特困优秀学生典型,并填写附件2和附件3(可配图片和视频),于7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我会,省青基会核实后将优先予以资助。   

三、相关要求    

  各市州团委分管领导、县级团委书记是当地希望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实施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地团组织要本着“雪中送炭”的原则,及时做好贫困大学新生的统计摸底和入户调查工作,组织并指导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做好申报准备,确保将关爱送给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省青基会联系人:刘意,赵梦荃    

联系电话:027-87367273(传真)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七号,邮编:43007

(作者: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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