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炉的2016年度汇算清缴数据显示,全省地税系统去年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57.89亿元。省地税局今天(9月12号)透露,在参加汇算清缴的4.5万户盈利企业中,税收优惠面达到67.69%,意味着地税管辖范围内超过2/3的盈利企业享受到了所得税优惠。
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地税系统共有3.08万户次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享受优惠金额为58亿元,同比增长17.33%。分项目看,免税收入优惠高达31.77亿元,占到了全部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的53.5%,其中相当一部分免税收入来自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余永红说:“这部分投资收益的大幅度增加,说明我们的企业资本交易活跃,也说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投资的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益,为我们这部分税收的增长提供了很好的经济基础和来源。”
4成以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则落到了创业创新企业的头上。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共落实创业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24亿元,其中834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3.49亿元,2.87万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2.58亿元,373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10.41亿元。
分析表明,纳税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9.44%。余永红介绍,国地税和科技部门联手搭建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更为便利的集成式服务,释放政策红利鼓励企业加速创新:“让企业一键进入系统,能够完成研发费用的归集、项目相关资料的报送,实现了备案、鉴定、后续管理、统计分析的全过程监管,避免了纳税人多次跑和多头跑。”
据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今年起由50%提高到75%。从2016年度汇算清缴数据来看,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中,7成以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余永红透露,以此为基数测算,企业创新享受的加计扣除金额预计全年增加3亿元,新增减税7600万元左右:“这实际上是一个破格政策,也就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如果投入100万用于研发,减免优惠的金额达到了18.75万元。”
此外,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标准,今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预计全省地税系统年内可再为小微企业发放减税红包9000万元左右。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杨晓 通讯员 徐卫兴 责任编辑 何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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