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到目前为止,中央、省财政已拨付我市防汛救灾资金和生活救助资金10548万元,全力保障我市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需要。
面对98+大洪水带来的严重灾情,市财政局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抗洪救灾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支持全市受灾群众安置、生产自救、灾后重建等工作开展。
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此次统筹抗灾救灾未拨资金9363.63万元拟用于因灾倒塌房屋的重建、灾民冬春生活补助,农业恢复生产种子、种苗补助,防汛电费支出,市直、镇级防汛器材购置,95个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村恢复生产,121个受灾重点村灾后重建,基础设施水毁修复等。
为核实灾情数据,市财政局安排专人开展全市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我市抗洪救灾和因灾损失情况及我市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并连续向省财政厅发出关于解决防汛救灾资金的请示,恳请给予支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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