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表示愿意将诸老汉接回轮流赡养,但诸老汉称已习惯独自居住,只要求三个儿子支付赡养费即可。为尊重诸老汉的意见,考虑到诸老汉的小儿子外出务工多年,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经合议后,依法判决诸老汉三个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用。送达判决书后,诸老汉在家的两个儿子均认识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帮助诸老在银行开办账户,主动将一年的赡养费存至诸老汉银行卡,由诸老汉自由支配。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人赡养问题将大量出现。本案是典型的家庭纠纷,涉及的问题具有普遍意义。目前,我们身边有不少人以种种理由不赡养老人。在他们看来,这纯属“家务事”,党纪国法够不着,单位组织管不了。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使得老人老无所养、病无所医,除了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外,还会引发社会道德水平的倒退甚至滑坡。羚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名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是每个老人所期盼的。赡养老人不仅是文明社会的标尺,而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希望每个子女能够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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